【精品】我的朋友高中作文集合八篇
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,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,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,调节自己的心情。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,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朋友高中作文9篇,欢迎大家分享。
不知道自己是何时与夜结下不解之缘的。昨天晚上听广播是与夜有关的话题,于是,在这个夜晚里,又引发了我的思考。
有人说,喜欢在夜深人静时凝望星空的孩子内心是孤独的,也许吧。我不否认自己曾有过无数次孤单、甚至是寂寞的感觉,包括现在也经常会这样,但我喜欢黑夜是因为当我被黑夜笼罩时会有种被保护的感觉,孤单感在被朋友偶尔忽略时会特别强烈,也许与我性格敏感有关吧。我白天不喜欢出去,相反喜欢晚上那个出去,妈妈问:“你那么怕见人吗?”偶尔也会感叹说:“真是不如小时候那大大咧咧的性格呀!”我也曾问妈妈为什么我如此喜欢黑夜呢?妈妈毫不留情的八个大字脱口而出:“那是你心里太阴暗!”我只能无奈的笑,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:夜,它是我的好朋友,它与我的“日记弟弟”(我的私人日记本,为不显的那么死寂,我称它为老弟)一样是我最忠实的朋友,因为它不会出卖我。
我的脑子会在夜里变得清晰,判断是非的正确率也会随之提高,只有在这里它不会让我迷失自己,会让我看清自己看到真实的自己,触摸到心底最深处那真实的情感,它陪伴我一起治疗我白天所受到的伤害,伤口愈合后,它放我在又一个崭新的一天里继续生活,如果我想自己静一静,我可以在它的保护下安心思考或小憩,就像朱自清《荷塘月色》中写的一样:“什么都可以想,什么都可以不想,便觉是个自由的人。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,一定要说的话,现在都可以不理,这是独处的妙处······”。就是这么的安逸。夜晚,它不会强迫我去做不想做的事,它带给我的意境就好像是一个世外桃源一样。它从不失约,到点必到。
我知道,生活中还会有人与我一样的喜欢夜晚,也许是因有了孤单感而喜欢,也许是因寂寞感而喜欢上了夜的凄凉味道,或许是因受伤了···但不管怎样,这些都不重要,因为喜欢就是喜欢,单纯的喜欢,不需要什么理由,重要的是自己喜欢的这样一种感觉,而对我来说这感觉就是最真实的感觉
在生活中,我有许多好朋友,但是,我最喜欢的好朋友还是要数我自己的字典了,因为是字典让我认识了许多我以前不认识的字。
有一天上午,我正在看我自己喜欢的书,正在这时,我看见一个“馏”字。我不知道这个字该怎么读,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。于是,我就找到我的好朋友“字典”。
首先,我先找到食字旁,然后,又数数剩下的笔划,最后,我终于在相应的页码找到了这个字,原来,它是个多音字,念“liú”也念“liù”。“liù”的意思指“把凉了的熟食品再蒸热”,“liú”的意思是“蒸馏,加热使液体变成蒸汽后再凝结成纯净的液体”。
这下,我终于知道了这个字的'意思,字典真是我的朋友啊!
我的朋友是我的同班同学陈鑫瑶,她个头小小的,皮肤黑黑的,不是那种白雪公主类型的女孩子。别看她长得不起眼,她可是我最佩服的一个人呢!
记得有一天,我和鑫瑶在我家门口跳皮筋。突然,我听到“哗啦”一声响,回头一看,原来是一个人踢足球,不小心把一户人家的窗玻璃给打碎了。那个人拿起足球就想跑,只听鑫瑶大喝一声:“你给我站住!”那个人猛一激灵,居然真给镇住了。他回过头来,见是一个小女孩,就气势汹汹地说:“找死啊!”说完,挥了挥拳头。我有点害怕,就拉了拉鑫瑶的衣角,说:“咱们走吧,还是别多管闲事的好。”鑫瑶似乎没听见,她挺了挺小胸脯,扬起倔强的下巴,对着那个人继续说:“男子汉大丈夫,做错了事就要承担责任,偷偷跑掉算什么好汉?跑掉的是小狗。”“你——你才是小狗呢!谁说我要跑掉的?”这时,房子的主人听到声音走了出来,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后,他微笑着对我的朋友说:“小姑娘,你真勇敢。你这样做是对的,你这样做是在帮助他呀!”又对那个人说:“小朋友,做错了事不要紧,但一定要知错能改。”那个人听了,惭愧地低下了头。
后来,我问鑫瑶,难道她当时真的一点也不怕吗。想不到鑫瑶却说:“怎么不怕呀?但因为害怕自己受到伤害就对一些不良现象视而不见,那我们这个社会还会美好吗?”听了她的话,我不禁对我的这个朋友肃然起敬。
这就是我的朋友,一个勇敢的小个子。
我朋友叫张凡博,她是我最要好的朋友。她是一个漂亮又干净的小女孩,她长着宝石般的眼睛,披着乌黑的长发,总是穿着整洁的服装。
她是一个懂礼貌的小女孩。一次,我们做游戏,先是轮流玩跳绳,一会我们就不耐烦了,就玩扔口袋,可是她不小心打到了我的眼镜上,她忙问我:“没事吧”、“对不起”,我说:“没关系,怨我,下次我注点意就行了”。她说:“谢谢你。”
她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小女孩。一个下雨天,一位小同学在上厕所的时候摔倒了,她急忙跑过去把他扶了起来,说“摔疼了吧”。那个同学说:“不疼,只不过是满身污泥太脏了,谢谢你”。
她唯一的缺点是的学习不认真,老是马马虎虎,我经常提醒她注意改掉这个坏毛病。
我真为有这个好朋友而自豪!
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,她姓胡,我们俩是在一个漫山遍野的樱花林认识的,那一次我陪同奶奶去旅行,长期待在家乡,散散心。
我们搭载长途汽车,跋山涉水,终于来到了酒店,已是临近黄昏,汽车在公路上穿梭而过,警笛声在马路上长鸣,奶奶喜静,我们住在后侧比较安静的住房。
第二天,我还沉睡在浑浑噩噩的梦魇中,门外的装修工人弄出了震耳欲聋的噪音,我便一下子就醒了。
“奶奶,几点了啊?”我揉揉惺忪的睡眼,一脸迷茫。
“呦!醒了,我们出发吧琦琦。”
我和奶奶吃了一顿清淡的早餐,前去赏花,我刚刚落稳脚,然后我就到处走走,走着走着,我看到一个少年在观樱花,手中拿着一个绿色的手机,满园樱花,夹杂着阵阵大自然的气息,是多么的美好哇!
深吸一口气身心舒畅,仿佛置于花海之中,那一日我记得游客极少,旁边还有草丛和水池,也是一处美好的风景呢!我情不自禁的欢呼起来,跑着跑着,突然撞到了一位少年,他就是胡宝,高高瘦瘦,看起来挺高的,我就连忙道歉:“对不起对不起,我不是有意的!”他被我撞到了地上,碰了一身的灰,神色镇定自若,回应一句:“你的手擦伤了,疼吗?”
“哦哦没事!”我连忙摇摇头。
“那就好。”他微笑着离开了。
我踌躇在原地,直到他在漫山遍野红红的樱花林中消失,我低下头注意起自己的手来,看到了他掉落的手机,我想,都是我不好玩着不小心撞到了别人还把人家的手机弄丢了,这下该怎么办才好,我寻思着。
快接近中午吃饭的时间了,我和奶奶约过一起去一家叫食为天的餐馆尝尝各地的特色菜,我拿着手机想想,我该怎么办怎么把手机还给他呢?
我想还是先找找他吧看看他有没有在附近,跑着到处找我小胳膊小腿儿都快累死了,还是不见那个人的踪影,我看算了。
我搭出租车来到饭馆,向奶奶微笑招手,便来到了奶奶对立的餐桌上坐在一起,餐桌上有丰盛的饭菜,香喷喷,闻着那菜香味口水都差点流出来。酒饱饭足。我们准备离开餐馆,又撞到了一位从我身旁经过我人,我放眼一看就知道他是在樱花林中被我撞到的那位少年。我从口袋里拿出手机,问他:“你好,这是你的手机吗?我在那里找了你好久是准备还给你的,但是没有找到你。”
“是我的。”他肯定地说。
“那还给你。”我热情地递给他。
“非常感谢。”他微笑说。
“不客气,我之前撞到你,希望你原谅我。”我微笑说。
“没事没事。”他摇摇手说道。
“我们交个朋友好吗?”我问到。
“非常乐意。”
我们聊到了下午,他问:“琦琦,你家是住在这附近的吗。”
“我是来这玩的,我明天要离开去别的地方游玩了,你呢?”
“我在这里管理餐厅,有空来玩好吗?”
“一定!”我微笑说。
一段时间过去了,脑海中渐渐对他的印象越来越模糊,甚至记不清他的模样。我要去外地游玩,手机忘带身上,食为天,那一天我如约而至,我在那里等了很久,也不见我的好朋友出现,我想,他应该是忘了吧。
忧伤涌进心上,满满失落感和愁绪,出来餐厅,准备过马路时一声熟悉的声音叫住了我。
“琦琦!”
像是一针麻醉剂让我失去了知觉一样。
我茫然回头看看,什么也没有看到,看到绿灯,便迅速想走过去。
同样的声音又回旋在我耳边,这是嘈杂的都市我听的不是很清楚。我决定在看看。
没想到看到了他,他穿着两年前那身旧衣服向我奔来。
“我以为你忘了呢?你还挺守信用的,讲义气,好朋友!”我拍拍他的肩膀。
“我打了电话给你,因为我去美国了,想告诉你我不能来了,你的电话打不通所以我飞回来了。”
“那就是说,如果我带了手机,那我今天就见不到你了呗,亏我刚刚还夸你?”我说道。
尽管我们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,聚散离合常有。在我他身上我都发现了一份真诚,因为这份真诚相待使我们成为了好朋友。
人世间最可贵的感情无疑是亲情,但除亲情之外,那就是友情."世界上没有比友谊更完美,更令人愉快的东西了;没有友谊,世界仿佛失去了太阳."
小学六年,她带给我朋友的温暖;她让我明白友谊是什么;她和我一齐分享成功的喜悦,失败的难过;又是她和我一齐笑,一齐哭……她,和我一般高的个子,梳着俩辫子,看上去还是那么稚气;她"文武双全",不但学习成绩优秀,还是校田径队的佼佼者;她做事认真,是老师的得力助手,同学们的好伙伴;她性格直爽,喜欢给同学们指出错误的地方,所以免不了会得罪一些同学,但她丝毫不介意,她稳重中又带点泼辣,但有时胆子却很小.她能成为我最最好的朋友,不光是因为这些,更重要的是她对待朋友的那种真诚,纯洁,不带一点杂质,让我深深地感动了.
记得那个冬天的晚上,已经将近10点了,我们正在熟睡,突然"砰"地一声,一个不明物体掉在我们寝室的地毯上,正掉在她的床边,全寝室的人都被吓醒了,可大冷天没有一个人敢跑出去开灯.这时,有一个身影跑了出去,她打开了灯,寝室里一下子亮了,我们也最后看见了掉在地毯上的是上床同学晚上暖被窝用的玻璃瓶.这玻璃碎片摔得到处都是,一不留意就会戳到手.她拿着扫把和畚箕跑进来,她先把大块的玻璃碎片扫进畚箕,那些小的碎片扫不进去,她就不顾自己的危险,索性用手捡.同学们都劝她不要捡了,可她二话不说继续捡,那么冷的天,她只穿了一套单薄的棉毛衫,冻得瑟瑟发抖.我仰起身,仔细地一看,真是不看不明白,一看吓一跳,她的手上已经有好几条被玻璃划起的伤痕了,还在流血.最后,老师来了,清理完现场,她用清水消了消毒,就连忙跑进已经冰冷的被窝.她躺进被窝的时候,我还能听见她"嘶嘶"地在发抖.
达尔文以前说过"谈到名声,荣誉,快乐,财富这些东西,如果同友情相比,它们都是尘土."冰心奶奶也说过"友谊是宁神药,是兴奋;友谊上是大海中的灯塔,沙漠里的绿洲."是啊,有了朋友,才让我们感受到了人世间的另一种温暖,才让我们更全面地认识这个社会.我要感谢她,她就像一盏明灯,在黑暗中为我带路,在迷茫中为我指引;我要向她学习,学习她那种对朋友的真诚,纯洁,丝毫没有一点杂质……
王越阳——我的朋友——一个让我感谢,让我感动的好朋友!
现在在我右边有两个小朋友。然后他们呢,都是在我这边靠门这边一组的人,有一个还是我同桌的同桌,也就是我家隔壁。有一个是我同桌的同桌,而且前面的他的前面的前面的人。总体讲这么多废话,是为了介绍他们两个。
他们和我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共同点,那就是身高一样。他们两个都有一个共同点,就是声音有时候比较娇,他们分别有一个人住在我的楼上,还有一个就在我楼上的楼上。
他们其中有一个呢,跟我的名字有时候莫名的相似,以至于在有一段时间有人叫她姐姐,我叫妹妹,他们两个人都特别的傻。有一个是有点娇气的啥有一个是有点暴躁的傻,总体来说,我们班都是很大的一群大傻子。以后,毕业之后可能就会和这群小子分道扬镳了,因为这个学校不像其他我以前的学校一样,都是在一个城市的。他们来自世界的各地有一些你都不知道他,那个地方在哪?好像一辈子都不会去买呀,我在想,是不是毕业的,就像当初一样散了呢。
关于另外一个傻子,他说好了要存钱买手机的,而现在呢,他在我们近,寝室门的最后一刻没有hold住,自己,还是去买了夜宵啊,另外一个呢,就是傻傻的突然看不见他在那里等他,而我呢,因为晚上还有事情,有些时候是一个人的份上,所以我要去完成我要完成的事情。
关于我的朋友们,对于这个学校来说。多交益友。同时也想明白了很多事情,对于朋友这个概念。有很多有些人却很少可能认识,每个人都会感觉到的事情,但是最后,都要自己好好的,度过一段自己的时光。那是一种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时候,一个人的战争,但是爱也是最磨练你的时候,加油我的朋友们,我们一起进步。
我上了六年学,结交了许多朋友。在这么多朋友里,我最好的朋友是宋十佳,他做事认真,令人佩服。
记得有一次,我很早来到学校,推开教室门,就看见宋十佳拿着笤帚正在扫地。我奇怪地问:“难道今天咱们组做值日吗?”“当然了,难道你不知道吗?”“哦!”我恍然大悟:“你瞧我这记性。”“不赶紧做还等什么呢。”他催促我说。我赶忙放下书包,拿起一把笤帚扫起地来,很快我就扫完了一行地。再看看宋十佳,他还在弯着腰扫地呢,他握着手里的笤帚,扫得是那样认真。左一下,右一下,不快也不慢。不但把每行过道的地面扫干净,还把每个同学的椅子搬出来,把笤帚伸到桌子腿的缝隙处扫,果然扫出一大堆脏毛儿。突然他在暖气片前停了下来,惊叫一声:“啊!”我还以为他出什么事了呢,急忙问:“怎么了?”他指着暖气与墙壁的缝隙说:“你看,这里有这么多脏东西。平时我们都没注意到。”我跑过去一看,那里什么都有:纸片、零食包装袋、被压扁的饮料瓶……我捂着鼻子说:“这儿太脏了!别扫了。”他皱着眉头说:“那怎么行?”说完,就蹲在地上把笤帚的末端伸进去,果然清理出许多脏东西。卡在暖气缝里的废纸,他索性把胳膊伸进去,用手直接掏了出来。看到这里,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。我想:班里谁也没有他做值日认真。
还记得有一次,老师让他督促我们组组员制作古诗的幻灯片。他一下课就召集我们组员开会,还明确给我们每一个人分了工。每天还提醒我们抓紧时间干自己的任务。每当我们在电脑技术方面有不清楚的地方,他就会去找电脑专家姜雨昆帮忙。
我的好朋友宋十佳就是这样一个做事认真的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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